(吉隆坡26日讯)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周一再次在国会举办《城市翻新法》议员对话会,房地部长倪可敏强调此法案采取“一换一”与土地权益不变的原则,以保障屋主权益。
据《火箭报》报道,城市翻新法经过3年筹备,已召开105次对话会。
倪可敏在今次对话会上指出,相比起1970年代28.4%的城市化率,截至2020年,我国城市化率已增至3倍,即攀升至75.1%。
“放眼2024年,我国人口的85%将居住在城市地区,为确保城市规划完善、市容美观和可持续发展,我们必须立法并通过《城市翻新法》。”
他强调,该法案并非是新构思,曾在2013年提出,并获得历任房地部长的支持。因此,当如今政府根据指南制定法律时,有心人士不应将此事政治化,避免影响老旧城区居民的需求。
“为拟定法案,房地部共举办105场对话会,涵盖国会议员、城市规划师、学者、非政府组织及购屋者协会等,政府积极听取意见,确保法案共创多赢,兼顾原屋主、发展商及国家城市规划的利益。”

“一换一”原则·土地权益不变
倪可敏解释,法案明确规定,原屋主将以“一屋换一屋”原则获赔偿并享有“房子更大”保障;举例,若原屋面积为400平方尺,市值4万令吉,翻新后将获750平方尺、价值更高的新单位。赔偿以现有市价为基准,而非原价。
“若仅依据现行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,赔偿仅限于原价,而城市翻新法通过后,屋主权益将显著提升,房产价值大幅增加。”
他说,翻新后,土地地契性质维持不变,如永久地契和99年地契将维持不变,且法案明文规定,翻新后新房必须保留原址,屋主无需担心被迁往他处。
“此外,土地使用及翻新批准将由州政府决定,联邦政府将扮演协调角色。”
另一方面,倪可敏也对80%同意门槛、维护费与发展商资格,做出解释,详情如下:
1. 80%同意门槛
若维持现行100%同意门槛,即使建筑物年久失修、危及安全,也难找到所有百分百屋主以启动翻新。因此,经过多年研究后法案建议采用80%同意门槛,并继续与其余20%屋主协商,直至达成共识。
调查显示,约20%的屋主因不良贷款(NPL)、下落不明、地契问题或继承纠纷,结果导致多年拖延。
此外,城市翻新法将设立调解委员会并依据第24条文保障屋主必须获得合理赔偿。
2. 发展商资格严格筛选
只有通过联邦与州委员会审核的发展商,才可承接城市翻新工程,确保诚信与能力。
3. 维护费调升与B40群体补贴
房地部将基于人道考量,对B40群体给予维护费补贴,缓解负担。根据1985年分层地契法令及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,每个分层项目必须缴纳维护费,但政府会协助设立条件并提供期限内优惠措施。
政府将在过程中全程监督,谈判会议记录也将公开,并落实必要的补贴与赔偿。至于租户权益,将根据屋主与租户的租赁合约处理。
该对话会获朝野国会议员及房地部城乡规划局(PlanMalaysia)高层出席,包括总监拿督阿里亚斯等人,政府集思广益,并全力打造合作共赢的平台与方案。